2021年起,宜春市铜鼓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《江西省公共机构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》,在所属机关食堂和超市全面推动工作,通过印发专项通知、推广可降解制品等多项措施,持续促进绿色低碳转型,取得了
该中心严格执行“禁塑令”,明确要求机关食堂和超市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,统一采用可降解购物袋和环保打包餐具,从源头上有效减少塑料污染。同时,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,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践行低碳生活方式,持续营造“人人关心环保、人人参与减排”的良好氛围。
经过三年多的持续推进,“禁塑”已成为铜鼓县机关日常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可降解制品获得广泛应用与认可,塑料废弃物产生量明显降低,全县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显著提升,充分体现了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下一步,宜春市铜鼓县机关管理中心将继续巩固禁塑成果,拓展更多环保措施,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,努力打造绿色、节约型机关,为推进铜鼓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